【项目名称】醴陵至攸县高速公路
【建设单位】湖南省交通厅
【编制单位】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
【发布时间】 2009年2月12日
【公示时间】2009年2月12日~2月25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1)推荐方案路线走向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东南部,全线位于湖南株洲市境内,主线推荐方案总体呈南北走向,起点顺接岳汝高速公路浏阳至醴陵段,终点止于茶陵县平水,与衡炎高速相接。主线推荐方案(R+T+S+W线)起于沪昆国家高速公路醴陵至湘潭高速公路与岳汝高速公路浏阳至醴陵段交叉处的板杉枢纽互通,路线跨渌水经醴陵以西的嘉树,在泗汾和船湾之间跨G106后,经攸县皇图岭、湖南坳、网岭、钟佳桥、莲塘坳,在茶陵县平水,全线长104.36km。皇图岭连接线利用X040改扩建,连接互通和皇图岭镇,长度为5.381km;攸县连接线为新建,连接莲塘互通与攸县县城外环线,长度为4.117km,均为二级公路。
(2)主要工程规模
本项目主线按照全封闭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为100km/h,路基宽度为26m,设特桥梁93座、涵洞477道。设互通式立交10处、分离式立交41座、人行道、天桥共349座。设2条连接线,均为二级公路,其中皇图岭连接线利用X040改扩建,均设桥梁2座,涵洞分别为21道、23道。全线设置高速公路管理处1处,设服务区2处,停车区2处、养护工区2处,匝道收费站8处分别与互通合建。推荐线路永久占地814.29hm2,其中:耕地109.08hm2、灌丛草地14.25hm2、林地311.29hm2、园地223.5hm2、建设用地47.80hm2;皇图岭连接线永久占地7.95hm2,攸县连接线为14.01 hm2,其中:耕地4.91hm2。工程共占用基本农田76.03hm2。工程拆迁房屋共计约1054491m2。
项目总投资75.7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944.33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2.77 %。工程计划2009年底开工,2012年底竣工。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社会环境影响
(1)本项目是是岳阳至汝城高速公路中的一段,是湖南省规划的“五纵七横”高速公路网中的第一纵,也是长株潭东部地区及江西萍乡连接深港的南北省际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的建成与广东省深圳至汝城高速公路一起构成湖南至广东珠江三角洲之间的又一条省际高速公路通道,该高速公路纵贯湖南省“一点一线”地区,对湖南省东部地区经济发展,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以及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2) 本项目的建设构建了湖南与珠三角城市群东部快速通道,加快了区域工业化进程;是加快建设综合运输体系,发展湖南现代物流产业的需要;是改善行车条件,增强区域抵御自然灾害的需要。
(3) 工程建设征地不会对地区总体农业生产产生明显影响,通过采取征地补偿、耕地调配、调整等措施,不会对沿线农业生产及农民生活带来明显影响。
(4) 拟建项目与醴陵市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在设计过程中也充分考虑了绿化和预留通道,本项目与城市道路及市政设施的一致性。
(4) 本项目在工可阶段选线过程中避让了酒埠江省级风景名胜区,本项目SK55~SK75与该风景名胜区边界最近处距离保持在0.7km以上,与该风景名胜区的主要景点距离保持在8km以上,本项目建设会对酒埠江省级风景名胜区影响较小。
2、生态环境影响
工程建设植被破坏面积782.51hm2(含连接线),工程占地生物量损失7025.01t,损失量占评价区总生物量的12.96%,自然生态系统平均生产力降低88.14Cg/(m2·a),但能维持较高的生产力水平。工程所在区域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为虎纹蛙、松雀鹰、草鸮、白鹇和穿山甲,分布和活动区域位于RK6~RK15路段以东2.14km的仙岳山省级森林公园、SK57~SK85东侧的武功山、罗霄山余脉,公路建设对其影响相对较小。
本工程永久占地836.25hm2(含连接线),其中耕地113.99hm2,占沿线各乡镇耕地总面积的0.54%,占用基本农田76.03 hm2,占沿线基本农田总量的0.06%,工程建设将不会改变沿线农业产业结构。
施工路基开挖使沿线的植被遭到破坏,工程沿线取、弃土场位置、规模如设置不合理或措施不当,将导致生态景观的破坏并引发水土流失。报告书根据沿线环境敏感区的分布提出了取弃土场、临时施工用地选址的相应要求。
水保预测显示,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扰动地表面积977.77h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907.26hm2,在不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本工程预测期内水土流失总量184109t,新增水土流失总量为155054t,施工期是产生新增水土流失的主要时段,主体工程区、取土场、弃渣场应作为治理防护重点。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4918.97万元。
3、声环境影响
(1)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时间长,施工机械数量大、种类多、噪声高,因此,施工期噪声影响范围较大,靠近桥梁的敏感点受施工影响更加明显。应因时因地制定有效的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2)营运期:营运中期沿线各敏感点近期昼间3个超标,近期夜间35个超标,中期昼间共12个超标,中期夜间共35个超标,远期昼间共23个超标,远期夜间共43个超标。营运近期昼间超标范围为1.1~3.5dB,营运近期夜间超标范围为0.1~6.5dB;营运中期昼间超标范围为0.1~3.8dB,营运中期夜间超标范围为1.8~8.0dB;营运远期昼间超标范围为0.1~4.3dB,营运远期夜间超标范围为0.8~9.8dB。
4、水环境影响
(1)施工期影响水体的主要污染源为桥梁围堰施工过程中,尤其是筑堰和围堰拆除时水体中悬浮物增加;桥梁施工中产生的泥浆、钻渣;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及机械露天作业被雨水冲刷后产生的含油污水;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堆放的建筑材料被雨水冲刷。这些施工中产生的污染物若未经处理排放,会对工程沿线的河流产生影响。
洣水特大桥桥位(WK85+322~WK86+778)下游6.84km处为洣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且桥位下游7.54km为攸县自来水厂取水口。洣水特大桥施工应加强桥梁施工管理和环境监理,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提高施工进度和质量,优化施工时间,尽量选择在枯水季,避免施工泥渣随意弃入水体,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桥墩基础施工环境监理,监测周边水体悬浮物的变化情况,特别关注下游县城自来水取水口悬浮物浓度的变化,一旦超过国家规定的要求应立即停止施工,找出原因,方可继续水下施工作业。
(2)营运期桥面径流对沿线河流的影响较小;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在水域路段发生事故是小概率事件,但一旦发生将对河流水质造成严重威胁;项目沿线辅助设施产生的洗车废水和生产污水量较小,污染物成分简单,在采取相应的二级生化处理装置和化粪池出来后,项目营运期对区域地表水的影响较小。
5、大气环境影响
(1)施工期主要污染物是扬尘、粉尘和沥青烟。其中,扬尘和粉尘的主要来源是开放或封闭不严的原料堆放和混凝土拌和、灰土拌合与施工车辆、筑路机械等运行产生的二次扬尘;沥青摊铺时的烟气和动力机械排出的尾气。采取措施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营运期汽车尾气排放的CO、NO2对大气污染贡献值较小,随着机动车尾
气标准不断严格,项目建设对沿线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服务区和停车区采用清洁能源环境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设计阶段
- 路线设计过程中避开了洣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仙岳山省级森林公园、酒埠江省级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国家级地质公园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区,部分消除了公路建设法律障碍和大的环境制约;
- 路线选线避绕了沿线城镇规划,尤其是醴陵市主城区及其建设规划用地,体现高速公路建设的“近而不进、离而不远”的方针;
- 项目在SK57~SK85路段设置了22座桥梁,桥梁长3.18km,占该路段总长的11.34%,涵洞85道,可以满足公路对两侧野生动物正常活动的通道需求。
- 选线时尽量走山脚边坡或采用高架桥方式,减缓了对植被覆盖率高、耕地集中分布的路段的占地影响;
- 本工程在满足设计指标的同时,避免了高填深挖和隧道的设置,降低了全线土石方开挖量,并对弃渣的充分利用,进行纵向调配,减缓了弃方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
- 项目共设置了各类通道349处,扣除桥梁后每公里平均4.18道(座)通道,基本能够满足沿线农民的正常劳作和日常交往的需要。
- 根据项目沿线现有地方道路的特点,设置了10处互通立交、41处分离式立交、349处通道,保持现有交通。
- 本项目根据项目沿线农田灌溉沟渠布局的实际情况,项目设置了完善的路面径流排水系统和路基过水桥涵,主线设置93座桥梁、477道涵洞;连接线设置4座桥梁、44道涵洞,对沿线的水利、灌溉等设施不会造成大的影响;
- 项目对沿线村庄尽量进行避让,避免出现大规模集中拆迁。
2、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耕地和植被,减少公路临时占地,作好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对于SK57~SK85路段生态环境较敏感的路段,当地林业部门和施工单位应共同划出保护线,明确保护对象和保护范围;本项目SK55~SK75临近酒埠江省级风景名胜区路段施工时禁止在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开山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避免设置施工便道、临时施工场地和施工营地;若在施工过程中涉及TK36+900东侧100m处古樟树古树名木时,应采取围栏、标识牌等保护措施;保护野生动物,防止捕杀野生保护动物,同时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应避免在早晨、黄昏和晚上进行爆破、打桩等高噪声作业;施工时注意保护大桥下的自然植被,施工后在附近补种一定数量的本地乔木并减少人为活动的痕迹,使杂草、灌木尽早恢复其自然景观,有利于动物通行;对取土场、弃渣场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取土结束后及时恢复。
(2)声环境: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过程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异常噪声;严禁夜间在沿线的声敏感点附近进行高噪声施工;昼间施工时也要进行良好的施工管理和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以保证周围居民、学校的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的相关要求;施工期间离路线较近的敏感点,一方面应制订合理的施工计划,加强施工管理,另一方面对于营运期需要采用隔声窗降噪的敏感点尽快实施隔声窗措施。公路在学校附近路段(如大瑞村小学、钟家小学、春龙育才小学)施工时,应制订合理的施工计划和工期安排,对于高噪声施工应选择假期或学生放学后进行;对于高架桥梁段还要关注打桩的振动和噪声影响,夜间应该禁止打桩,应重点监理的敏感点有长坡口,肖家湾,油草塘,集仕屋场,余家湾,慎公祠,黄树岭,栗塘下,中铺,贺家山,罗家山,山陂,乐家庙,湖边,泉塘冲,大瑞村,钟家桥,虎形村,单家场,沿路冲,下里场,谭家场,苏家坝,合湖村,上垄,高车社等;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发现施工噪声超标并对附近居民点产生影响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场地附近设置居民投诉热线,及时接受居民反映,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协调沟通。
(3)水环境:跨河桥梁的施工应尽量选择在枯水期或平水期进行桥梁水下部分施工;洣水跨越处(WK85+322~WK86+778)进行桥墩基础施工时,应选择在枯水期进行桥梁施工,采用围堰法,同时应加强施工监理,监测周边水体悬浮物的变化情况,特别关注下游下游取水口附近悬浮物浓度的变化,一旦超过国家规定的要求应立即停止施工,找出原因,方可继续水下施工作业;桥梁施工挖出的淤泥、渣土等不得随意弃入河流、沟渠,以减小桥梁施工对跨越水体的影响;对于沿线水体河流水域和水域两岸河堤内禁止建立施工营地、建材堆场等;桥梁施工营地应尽量远离水体,若不得不设在水体附近,其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严禁直接排入水体;桥梁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须严格检查,防止油料泄漏,禁止将废油、施工垃圾等抛入水体;跨越河流施工弃浆、施工材料禁止堆置于河堤岸内侧或最高水位线以下,禁止在洣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河堤内建立施工营地、建材堆场、预制厂、拌合站等,这些临时设施选址应当远离河堤。
3、营运期
(1)针对本项目在营运期对评价范围内敏感点的影响和各敏感点自身的特点,评价组提出了隔声窗、声屏障降噪措施,涉及13处敏感点设置声屏障,为22处安装隔声窗措施。另外加强营运期跟踪监测,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将交通噪声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2)项目沿线辅助设施中服务区、停车区设置二级生化处理装置,汽车废水经隔油沉砂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后与生活污水合并处理达一级排放标准。管理处设置二级生化处理装置,达到一级排放标准后排放。匝道收费站、养护工区设化粪池,上清液绿化,底泥联系环卫部门抽运。
(3)对沿线重要敏感水体—洣水,一方面洣水特大桥桥梁设计完善的桥面径流收集系统,采用专用管道将路面初期雨水径流和风险事故径流收集并引到桥头两侧设置的事故池,另一方面提高洣水特大桥桥梁的防撞设计等级,并在桥两侧设置限速警示标志,确保桥梁强度能够满足避免发生事故的车辆坠入河流的强度要求。项目公司牵头按照株洲市公共事故应预案的相关规定,编制本项目的鄂应急方案和计划,融入到地方政府整体的预案中。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包括:拟建公路沿线所经村、镇居民,社会人士、团体等。
主要事项:
- 公众对修建本高速公路的态度?
- 公众对本报告书中主要结论有何意见?
-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的建设性意见或建议?
- 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包括生态、声、环境空气和水环境保护措施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受理方式:邮件方式。请将建议和意见在公示期间发至hjpjb@263.net中,邮件标题中务必注明“醴陵至攸县高速公路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字样,否则,造成的意见未受理现象,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受理意见和建议时间:2009年2月12日~200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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