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张家界至花垣公路排楼枢纽互通至花垣县城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张家界至花垣公路排楼枢纽互通至花垣县城段
(二)建设项目概要:拟建项目位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境内,路线起于花垣县城顺接张家界至花垣公路终点,经卧龙榜、田宽冲、绕过恶梨坳,到达终点排楼村,与拟建长沙至重庆公路通道湖南吉首至茶洞段相接的路线方案,路线全长6.603km。
建设规模:拟建公路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车速80km/h,路基宽24.5m。全线设特大桥1457m/1座,大桥1701m/3座,涵洞10道,隧道1处。互通式立交2处,分离式立交1处,通道6处,天桥1处。全线设匝道收费站1处。
(三)建设单位:湖南省交通厅
联系人:湖南省交通厅规划办公室 柳雁
电话:0731—4768683
E-MAIL:jthb@hnjtgh.com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远大一路649号(410001)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
李茵
电话:010-82022466-912
E-MAIL: yin.li@rioh.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100088)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是否了解本项目,对拟建公路的总体看法和态度。
②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和谐发展。
③你认为本项目对你会有哪些影响?您关注哪些方面的环境影响?
(七)公众意见提出方式:问卷调查、政府部门走访调查、公众调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
请提出意见的公众留下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的与您联系,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交流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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